第一阶段是2014—2015年,投入4200万元按照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工作要求治理了42个自然村。在区级层面成立了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协调,负责工程所需前期手续及向上对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好上级和本级财政用于试点工作的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规范资金拨付;区住建局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主体工程和配套管网工程;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套管网工程招投标工作以及工程征地、青苗、杆线等附属物的赔偿兑付,并及时协调工程建设中地方矛盾。